东方航空国内航线提前购票优惠!
适用条件: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的全部东方航空国内航线机票。
优惠一:东方航空国内航线始发10人以下(代码共享航班除外),年龄在12(含)-23(含)周岁之间的青年及年龄在55(含)周岁以上的老人,提前7天出票享最低33折优惠。
优惠二:年龄在24周岁-54周岁之间的成人,提前7天、14天、21天、27天出票均能享受更低优惠,详细请参考本网站具体航班查询结果,更多惊喜等着您!
特别说明:
1、享受以上优惠的客票不得自愿签转、变更,若退票则收取票面价的80%作为退票手续费。
2、以上优惠折扣必须以当天航空公司舱位开放为准,是否预定成功以最终客服电话确认为准!
即日起凡提前3天购买东航、上航国内航线航班,支付标准经济舱Y舱的价格即可享受头等舱的待遇!
适用乘机日期:2010年4月1至2010年12月31日止。
适用范围:东航国内航线航班(代码共享航班除外)。
使用条件:东航“P”舱、上航“A”舱在民航系统中开放有位的情况下,方可使用该优惠价格。
航班签转、变更及退票的有关规定:
1、不得自愿签转。
2、可以同舱变更。
3、在航班起飞前后,若更改至3天(起飞前第0、1、2天)之外的航班,在相应舱位(东航P舱、上航A舱)开放的情况下,允许免费自愿变更。其余情况按照变更舱位流程办理(详见第4点)。
4、在航班起飞前后,允许变更舱位。具体流程为:退掉原航班原舱位机票(东航“P”舱、上航“A”舱),重新购买新航班外放舱位机票(原航班机票退票单必须附上新航班机票的票号及行程信息),免收退票费用。若新的客票为经济舱客票,旅客不再享受相应的头等舱服务。
5、收取票面价的20%作为退票费。
6、非自愿签转、变更、退票,分别按东航、上航相关规定执行。
里程累积:按Y舱的标准(即Y舱100%的里程)
东方航空往返程航班折上再优惠!
即日起,凡购买东方航空乘机日2010年12月31日前的来回程机票,均可折上再享受10%优惠。
(具体航线价格请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52914079)
特别说明:
1、该优惠必须在来回程价格高于4折以上时使用,任何行程出现公务及头等舱,全航程则不享受该优惠;儿童、婴儿不享受该优惠。
2、在特定舱位开放的情况下,允许变更一次;不得签转。
3、自愿退票规定:机票未使用时要求退票,必须按全程机票退票处理,不得对其中任意航段提出退票,并按东航自愿退票规定办理;机票部分使用,扣除已使用航段经济舱子舱位公布价格后,按50%收取自愿退票费。
4、非自愿退票规定:机票未使用时要求退票的,则票价全退;机票部分使用,扣除已使用航段经济舱实际价格后,余额全退。
5、机票使用时,必须按照客票所列明的航程,从始发点开始顺序使用,不允许跳程使用或逆向使用,否则按Y舱的2倍进行处罚。

